新年快樂!隨著年底轉職潮的到來,許多人在離職或被資遣時,可能會碰到如何處理公司電腦檔案的問題。你知道嗎?隨意刪 … 繼續閱覽 我離職了!為什麼不能任意刪除公務檔案?
新修正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對網路廣告平台業者之規範
2024年7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」對網路廣告平台業者(下稱廣告平台)設下管制規範。 … 繼續閱覽 新修正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對網路廣告平台業者之規範
提供金融帳戶給別人,會成立洗錢罪嗎?
否定的見解認為,提供帳號是否構成洗錢罪,要看有沒有切斷資金跟犯罪行為的關聯,以及有沒有避免追訴、處罰的犯意。 提供帳戶讓被害人匯入款項,車手再從帳戶內提領,這是詐取財物的犯罪手段,金流透明容易查,形式上並沒有合法化所得來源,沒有達到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的本質、來源的作用,把錢匯進人頭帳戶的行為,並沒有把錢轉換成為合法來源。 車手把錢領出後,雖然發生掩飾或隱匿贓款去向或所在的效果,但這是詐欺既遂的結果。行為人單純提供帳戶給詐欺集團,失去對帳戶的實際管理權限,如果沒有配合指示提款或匯款,就沒有收受、持有或使用特定犯罪所得的情況,也沒有積極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的行為,並不構成洗錢罪。
車手,該不該強制工作之一:問題哪裡來?
108年10月17日,最高法院刑二庭把同時構成加重詐欺、組織犯罪防制條例,該不該依照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宣告刑前強制工作的爭議,裁定提交大法庭,這是最高法院第一件送進大法庭的案子。以下來談談這個爭議怎麼出現的,又涉及到什麼樣的問題。
大法庭:詐欺集團的一員,應該繳回多少犯罪所得?
週三(5月14日),最高法院大法庭作出113年度台上大字第4096號刑事裁定,這個裁定關於詐欺新法中的減刑規定 … 繼續閱覽 大法庭:詐欺集團的一員,應該繳回多少犯罪所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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