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86號解釋:利益衝突迴避法的罰鍰底線,有沒有太嚴苛?

108年12月13日,大法官作出今年的第13號解釋:第786號。這號解釋處理的問題是:修正前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就違反該法規定,罰鍰就由100萬元起跳,有沒有太過嚴苛,而違反責罰相當原則。

785號解釋:解開公務員訴訟限制與要求制定框架性規範

大法官在108年11月29日做出的釋字785號解釋,同時處理了兩個問題,一起讀判決也寫了兩篇文章(1 , 2) … 繼續閱覽 785號解釋:解開公務員訴訟限制與要求制定框架性規範

785號解釋之一:解開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的枷鎖

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外勤消防隊員的勤務時間是勤一休一,執勤24小時、休息24小時。101年間,有兩位消防隊員認為這 … 繼續閱覽 785號解釋之一:解開公務員特別權力關係的枷鎖

釋字第784號解釋黃昭元大法官協同意見書

編按:784號解釋有8份意見書,以下全文分享黃昭元大法官提出的協同意見書,十分值得細讀。 一、本案爭點、解釋意 … 繼續閱覽 釋字第784號解釋黃昭元大法官協同意見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