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權是一個可以被剝奪的對象嗎?台灣到底該不該廢除死刑?
2024年9月20日,針對37名死刑犯的釋憲案,大法官做出了憲法判決,最終以「有條件合憲」的合憲性解釋,終結了廢除死刑與否的爭議。
在這一集你會聽到:
📌一個人被判死刑,需要符合哪些要件?
📌大法官所說的「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」要如何認定?
📌「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」有哪些?
📌「直接故意、概括故意、擇一故意、未必故意」有什麼差別?
📌公政公約對本次釋憲案的影響為何?
📌37位死刑犯都可以依據本次釋憲案的結果,聲請非常上訴嗎?
📌唯一一份的不同意見書,說了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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